大中华地产:全球第一中文地产门户
 
| 世界经理人首页 | 商道社区 | 商业博客 | 经理沙龙 | 商人名片 | 商人部落 | 商务旅行 |
  您的位置: 世界经理人 > 大中华地产 > 资讯中心 > 新政扫描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上海两会代表委员热议安居 市民不久可住经适房

大中华地产》 RE.ICXO.COM ( 日期:2008-01-31 13:33)

    “逐步放宽廉租对象认定标准,大幅提高实物配租比例,实现廉租对象应保尽保。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确保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面积占同期住宅新开工面积的20%,主要用于解决超出廉租对象认定标准、自身又无力从市场购买商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难。”

     ——摘自市政府工作报告

    【记者调查】工作7年买不起一间房

    “经济适用房,我能住吗?”

    “没房的日子,压力太大了!”从湖南到上海,7年时间里,在市中心一所示范性高中任团委书记的王老师,仍住在徐家汇一间简陋的一室户内。

    他对记者说:月收入2000元,扣除房租后,所剩无几。“中心城区房价太高,动辄每平方米两三万元,像我这样的青年教师基本买不起商品房!”现在,关注房价走势已成为王老师每日的“必修课”。下班回家,他总会特意到小区附近的房产中介摸摸行情,可价格让他望“房”兴叹。

  “廉租房是轮不上了,现在就巴望着经济适用房,能把我这样的人也涵盖进去就好了。”王老师说,“听说,经济适用房的投放人群等细则将要公布。”目前,他最关心的就是对中低收入居民的界定标准。

    【代表建议】尽快出台经适房管理办法

    市人大代表刘正东在关于本市应尽快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从而尽快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意见中指出,在无力购买商品房的情况下,低收入家庭对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充满期待和渴望。但是,由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刚被纳入本市住房保障体系中,究竟如何贯彻实施,许多低收入家庭不清楚。

    刘正东代表建议,本市应尽快制定《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市的住房消费及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在供应对象、户型标准、土地供应、退出机制等方面,作出既符合本市实际情况又体现本市特色的规定,对于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规定,他建议在管理办法(试行)中要体现不断扩大受益面、不断降低门槛的特点,对于退出机制,建议重点规定回购、收回等措施,使经济适用住房在目前既能真正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又使现有的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房房源供应有机统一起来。

    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余亮告诉记者,有关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者”究竟如何界定,房地局还要会同社保局、民政局等一起来确定,今年春节前后可能会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余亮代表表示,明后年就能有市民住进经济适用房。目前房地局已经设置了住房保障处,负责相应配套工作;在实际操作层面上,还有专门负责和市民沟通的住房保障中心,市民可以在全市19个区县的公开窗口获取有关信息。

[1] [2] 下一页
 
来源:新闻晚报  
 
城市坐标 北京 天津 上海 南京 苏州 杭州 成都 重庆 南昌 武汉 长沙 广州 深圳 珠海 沈阳 合肥
 
     
更多精彩,请访问大中华地产网(re.icxo.com)首页  
相关地产资讯
 北京土地“饥饿”趋于缓解 供
 政策看点:住宅“养老金”可买
 地产信贷从紧 进一步加强中国
 公布成本能否撼动房价基础?政
 打破牟利“聚宝盆” 房地产宏
 广州房介可代收不超房价1%定
 小产权房深陷利益困局 谁因小
 降低二手房税费可以使房价下降
 内地房产购买力受影响 下半年
 房产政策是把双刃剑 需谨慎对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