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以家庭为基础界定第二套房
但是,夫妻双重购房,以及用父母、子女及亲戚名义买的房子该如何界定?中国银行广东分行相关人士9日表示,中国银行是按照一对夫妇为单位计算住房的,即丈夫贷款买了一套房后,妻子再申请贷款买房时,就算第二套住房。
而招行广州分行则表示,该行“第二套房贷新政”已公布细则并从10月1日起执行。“第二套房”明确为“以个人为单位”。根据细则,银行将以个人为单位考查购房者的房产情况,只要在央行征信系统中可以查询到有尚未还清的房贷记录,就视作第二套房。此外,即便购房者已经还清贷款,购房者再贷款购房,招行也算是第二套房贷。即按照首付四成,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计算。招行表示,假如在一个家庭中,已经以丈夫的名义贷款买房,那么妻子或其子女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如果在央行征信系统里没有她们的名字,是可以不受以上限制的。
卖了再买是否算第二套?
按照央行新政策,凡动用银行按揭买过住房的人,再买房,都属于第二套房范畴,属于将按新政策执行的人群,包括第一套房已经还清按揭和未还清按揭贷款的人。但如果第一套房按揭还完,又卖掉的人再买房,是否属第二套房呢?对此,各家银行对此理解并不一致,有待上级总行论定。
广东省农行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客户已经还完第一套住房的银行按揭贷款,在目前没有接到新的政策执行之前,依然按原来的房贷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即首付三成,相应利率维持不变。但省中行对已还清第一套住房银行按揭的规定又不一样,要求按央行新政策,执行首付四成、利率同期上浮10%的规定。深发行对已还清第一套银行按揭贷款者,也同样执行新政。
“如果我已还清第一套住房按揭款,且又卖掉了该物业再来申请贷款买房,这时还算是第二套房吗?”对许多房贷客户的此类疑问,省中行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没有接到上级总行对第二套房的明确界定,客户如将首套无按揭余额的住房卖掉后再购置住房,新的贷款申请将延缓批复,直到总行新政下达。深发行也表示这种情况,目前尚没有统一规定,各家银行的理解可能并不一致。
何为固定利率房贷?
所谓个人住房固定利率贷款,就是购房者与银行在贷款合同签订时就设定好固定的利率,在合同规定的时段内,不管央行的基准利率或是市场利率如何调整,购房者都以约定利率偿还银行贷款。固定利率贷款有期限选择,一般有三年期、五年期和十年期三个期限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