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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管理立法提上日程 时间初定

大中华地产》 RE.ICXO.COM ( 日期:2007-09-2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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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全面推行 住宅物业等级标准

  明年起,北京市将全面采用物业管理企业分级机制来淘汰服务水平落后的公司,提高北京物业管理企业的整体服务水平。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市建委已经研究拟定了住宅物业等级标准,分为一、二、三级,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秩序维护等物业服务内容进行全面规范和细化。其中,一级标准为强制推行的基本标准,二、三级标准为指导标准。今年6-8月在北京的西城、石景山、房山3个区进行了一级标准的试点。而整部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明年将在全市范围推行。

  对于不能达到基本标准的物业管理企业将被要求整改,在整改后如果仍无法达标,将被严禁承接新项目,不允许参加评优以及晋升资质等级。

  物业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有望调整

  据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透露,今年上半年市发改委选取了33个企业进行成本调查,为修订北京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做准备。2006年,北京市已经出台了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办法,已经形成了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机制。

  就在上周末,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颁布了《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规定从10月1日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还需要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定价成本监审,并明确了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的构成、相关项目的审核方法和标准。这也让北京市政府对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调整有所依据。

  水电气热收费 将取消物业代缴

  目前,北京水电气热等专业服务单位,没有完全实现收费到最终用户,导致物业服务与公用服务之间的界限不清晰、管理责任不明。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表示,个别物业管理企业往往把售水、售电等事项错误地当做“权力”,以此限制和强迫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有的企业甚至采取断水、断电等做法强迫业主交纳物业费。

  对此,苗乐如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要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承担起物业区域内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维修及养护责任,并实现向业主、使用人等最终用户收取使用费用。他说,居民生活必不可少的水电气热都应由相关事业服务单位直接收取,逐步取消物业代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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