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于凌罡 期房预售 期房 预售 房价
期房销售,也叫卖“楼花”风险有多大,看看“东华金座”就知道了。买期房,被“业内”形象的称为“隔山买老牛”,消费者怨声载道……开发商为什么要卖“楼花”?当然是为了哄抬房价,扰乱市场谋取暴利。可是,当国家发改委提出“取消期房预售”的合理政策建议时……立刻就传来危言耸听的“取消期房将导致房价暴涨”的威胁声。与普通的农业生产相同的:是房地产“种楼花”也需要有土地。与普通的农业生产不同的:是“楼花不结果”,种地的照样发财。囤积土地,是开发商快速致富的公开秘诀,严重损害国家人民利益!
开发商肯花很大的价钱,去吹捧“楼花”,说会结很棒的“果实”。哪怕“果实”滞销,他们照样涨价,还“绑架银行和经济”威胁我们。卖楼花导致“缺斤短两、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严重侵犯消费者利益。很多人问,既然“期房预售”如此危险、危害巨大,为什么禁止不了呢?其实,这是由于我国的现行土地销售制度,存在严重的“法律漏洞”。政府卖给开发商的应该是限期两年,允许罚款延期一年的“开发权”。而现在,政府卖给开发商的,竟是只能卖给住房人的“使用权”。这就使得开发商可以钻法律的漏洞,去囤积土地,哄抬房价。这一“法律漏洞”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财富流失和伤害是非常巨大的。仅北京就有八千万平米“楼花”被开发商“超期囤积”。
至于期房验收、交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更是数不胜数,危害巨大。“延期交房、一房多卖、假按揭骗贷、质量低劣、不环保不节能”……可以说,期房对消费者没有任何好处,更可怕的“风险”,还在后面。那么,取消“期房预售”真的会象开发商威胁的那样“房价再涨”么?当然不会,开发商的色厉内荏,已经充分暴露出他们最大的“软肋”。原因很简单,因为期房的分期销售,提前认购,是抬价的重要手段。我们都知道,“二期”要比“一期”贵,每期都要涨价是“潜规则”只要取消期房预售,开发商就无法“捂盘惜售”,更不能“假按揭”就好比拔掉了开发商这只豺狼的“爪”和“牙”,它自然会被驯服。而且,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宁吃鲜桃一口,不啃烂桃一筐”很有道理。对老百姓来说房子是买来住的,质量当然重要,要看清楚才可以买。现场看房,质量满意了我们才买,这本就是买房者应有的合法权利。小区入住多年还临水、临电、临气,没物业和保安的问题也能解决。
而且,由于是现房销售,炒房也就没了可能,原因非常简单:既然卖的是现房,消费者买到了自己检验合格的房子肯定会去住。目前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土地囤积和房屋空置的现象是非常严重的。很多小区,特别是高档小区和经济适用房小区,晚上近半房屋黑灯。而现房销售,空置问题就能得到解决,节能、省地的目标就能实现。
当然,开发商还会狡辩,说什么取消期房预售会增加他们的成本。说他们不是好人(一着急就都承认了),会把费用转嫁给消费者……其实,这完全是一种“杞人忧天”,根本不能理解政府的良苦用心。因为,取消期房预售,必然伴随着“不再卖土地使用权给开发商”。说白了,政府会直接把土地使用权卖给住房人,不让开发商买单。这样的话,在取消期房预售之后,开发商的负担反而会大大减轻。
下面,简单的说明一下,取消期房预售之后的“招标”开发模式:首先,还是由政府的国土资源局统一负责土地的一级开发和储备。但是,财政不再需要向国土资源局预付任何费用,压力大大减轻。由国土资源局每年度公布土地供应计划和本年度的土地基准价格。
比如以北京为例:(例子仅供参考,北京已有十级地价区域划分)
区域Ⅰ:东西北三环、南二环,楼面地价每平米6600元,首付60%;
区域Ⅱ:东西北四环、南三环,楼面地价每平米5000元,首付50%;
区域Ⅲ:东西北五环、南四环,楼面地价每平米3600元,首付40%;
区域Ⅳ:新城(如怀柔、顺义、大兴、通州)价格另议,首付30%;
这个价格给谁看呢?跟开发商没关系,只给想买房的老百姓看。
比如张三,想在区域Ⅱ买房子,那就按照政府的规定,去银行:
先领取一张现房用地认购卡,如实填写,比如,北四环100平米。然后,向政府的地价款专户,转入100平米x5000元x50%=25万元。
又如李四,想在区域Ⅲ买房子,也要按照政府的规定,去银行:
先领取一张现房用地认购卡,如实填写,比如,东五环80平米。然后,向政府地价款专户,转入80平米x3600元x40%=11.52万元。
再如王五,想在区域Ⅰ买房子,也要按照政府的规定,去银行:
先领取一张现房用地认购卡,如实填写,比如,北三环120平米。然后,向政府地价款专户,转入120平米x6600元x60%=47.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