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房地产 房地产暴利 暴利 钱权交易
房地产行业的暴利早就是不争的事实,可以说,只要有一点经济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很简单,如果房地产业不是暴利为什么各行各业都会涌入房地产市场,无论以往是做农业的还是做工业的,无论以往是高科学企业还是军工企业,这些企业纷纷地都进入了房地产市场。何也?利润高也。而且房地产市场的暴利不仅表现为在短时间内让一些手无分文之徒而变为腰缠亿元的“富人”,而且还表现为房地产开发商有钱之后可轻易地操纵社会和左右舆论,并用这种操纵与左右来颠倒黑白。
一些简单的例子,社会上大家都知道房地产商太暴利了,要政府强制公布房地产商开发成本,则有人出来说房地产开发商成本是“商业秘密”,如果这样做是违法的;还有,土地本来为国家所有,为全国人民的共同财产,是中国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分享的财产,竟然有人敢冒天之大不韪,就他生产的房子就是给富人造的。而且这样有悖文明社会基本的价值标准、有悖于党的基本原则、有悖于科学发展观谬论却在中国的房地产大行其道。本来这些怪现象应该是现代企业、现代市场应以为耻的东西,在国内房地产业则成宝贝,何也?问题就在于国内房地产业金钱与权力勾结在一起,这两种势力的结合不仅疯狂地掠夺整个社会的财富,而且还能够为这种疯狂掠夺找到制度性的理由。反之,与这种疯狂掠夺稍许不同,就会指责为不合法。如“小产权”房的交易。
最近,一位在珠三角和广西、云南多年从事楼盘开发的房地产开发商坦言:“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开发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也就是说,尽管房地产市场权力与金钱的交易不容易披露出来,尽管这种交易能够找到制度性的理由,这些都是当事心知肚明的事情,但是只要稍微有一点良心的人,把真相告诉社会,房地产市场的钱权交易肯定是触目惊心。而从这些事实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内房地产市场之所以问题多,正是这种金钱与权力的交易则成了国内房地产业暴利的根源。
房地产业的暴利先是来自于政府官员权力的无约束。可以说,中国近百万亿元的国有土地,它是国家最大一笔的财富,是每一个中国人都可分享的成果。但是,这些财富名义上国家所有,实际上通过国家权力转移到掌握这种权力政府官员手上。因为,国家并非一个简单的概念,而往往会落实到政府手上来处置、安排及使用。而政府是由一个个具体人来组成的。如果假定政府工作人员都是道德人时,那么他们都会出于公心来处理国有财富,让整个社会的每一个公民都从中分享到其财富增长福利。但是当我们这个假定不成立时,并且政府官员的权力不能够受到严格约束时,那么政府官员不仅会利用其权力来侵占每一个公民都可分享之财产,而且他们还会借助公民事务的公共性来侵害国有财富,来设定为其谋利益的制度。湖南的一个市委书记,在短时间内掠夺到财富几千万就是这样行为一种典型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