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日前在一篇题为《泡沫散尽后的惟一走向:房价必跌的49个理由》的文章,对其观点不敢苟同,遂逐一反驳如下,(红色字段为我的观点,黑色字段为原文)。我不赞同房价的快速上涨,但更反对“房价下跌论”。同时,评论的目的不是评价政策或反驳某人,更多的是一种探讨或一种文字娱乐而已。
房价看跌,房价必跌,理由自然并非上述简单的两个,至少应包括以下49个。
决策思维篇
以民为本,关心民生,体恤民意,是此次“房产新政”全面贯彻落实的价值落点。中央政府的决策思维、治国理念与信心决心,直接决定着当前正在推进的“房产新政”的力度、深度和广度。
1.执政党的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灵魂与核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则是前述执政理念价值取向的具体诠释。很显然,当前房价走向是决定“居者有其屋”的基本前提,因而也属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
驳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 “居者有其屋”是党的一项基本目标,但这作为政策导向房价下跌有生拉硬扯之嫌,相反,这反而是房价不能下跌的最大理由:其一,中国城市居民住房拥有率已相当高,房价下跌会导致大量城市居民破产,“稳定压倒一切”,政府只会稳定房价,而不会让房价真正下跌;其二,“发展才是硬道理”,房价稳定关乎整个经济的运行,下跌或过快的上涨都不利于“已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当前执政目标。
2.总理真情告白。2006年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会见中外记者时表示:“我最觉得痛心的问题,是在我这3年的工作中,还没能够把人民最关心的医疗、上学、住房、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解决得更好。但是,中国的总理懂得一个道理,就是知难不难,迎难而上,知难而进,永不退缩,不言失败。”总理将住房列入最觉痛心的问题之一,这是普天之下购房者“新生”的希望。
驳斥:总理痛心是房价的过快上涨,目标是稳定房价或小幅上涨,总理从来没有说过要让房价下跌。如果房价真正下跌,导致目前整个经济发展形式的逆转,那时房价可能是跌了,但经济也萧条了,没有房屋的人可能更没希望了,总理那时可能会痛心。
3.“十一五”房市走向。在国家明确提出建立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观的大背景形势下,我国房市重心将从1988年第一次房改后的发展经济功能再向发展社会功能倾斜转移,即在整个“十一五”期间,大力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驳斥:其功能的转换与房价的涨跌关联不大,同时,房价的涨跌与宏观经济的升降保持关联与一致才是经济发展的真正和谐。